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1民终4889号
王金昌、韦文韬:
张佳梅与李展峰、王元豹、胡益强、王金昌、韦文韬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1民终4889号民事判决,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张佳梅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五月二十日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1民终4889号
王金昌、韦文韬:
张佳梅与李展峰、王元豹、胡益强、王金昌、韦文韬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1民终4889号民事判决,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张佳梅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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