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1民终4927号
袁永林: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黄斌因与被上诉人杨校平、原审被告袁永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2)粤01民终4927号民事判决书,该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30282元,由上诉人黄斌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