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1民终12774号
郭金峰:
广州德丰鞋材有限公司、邹新春与郭金峰、广州市豪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石岗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街石岗经济联合社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广州德丰鞋材有限公司、邹新春不服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2021)粤0111民初347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决定于2022年7月12日9时15分-10时30分在第41法庭(新大楼一楼东区)开庭。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庭询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