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1民终2203-2237号
广州市番华金银珠宝有限公司、赖世昌:
本院受理上诉人肖正军等35人、广州市精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广州市番华金银珠宝有限公司、彭国柱、叶凤端、何侦、赖世昌、许秀明、杨建舟、陈俊良、陈世祥劳动争议纠纷共三十五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粤01民终2203-223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各案的案件受理费10元,由广州市精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