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粤01强清47号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5月19日裁定受理了广州市通发丝绸联合时装厂申请广州通发丝绸时装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案号:(2022)粤01强清47号】,并于2022年5月19日指定广东国智律师事务所为广州通发丝绸时装有限公司清算组,负责人为吴楠。本清算组接受指定后,依法负责对广州通发丝绸时装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工作。现清算组依照法律规定,公告如下:
一、请广州通发丝绸时装有限公司的债权人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申报债权应书面明确债权数额、有无担保等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二、广州通发丝绸时装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30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逾期清偿或返还的,清算组将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三、广州通发丝绸时装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承担移交账册、资产等法定义务;怠于履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清算组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兴民路222号之三天盈广场(东塔)57楼广东国智律师事务所;联系人:陈国肇/张羽,联系电话:19902329066/13926000031。
特此公告。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