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1民终28796号
洪裕龙:
本院受理上诉人唐志娟与被上诉人郑秀珍、洪裕龙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审理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01民终28796号民事判决,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80526元,由上诉人唐志娟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