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1执8138号
陈建熊:
申请执行人广发期货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陈建熊期货交易纠纷执行一案,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1执8138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本院对陈建熊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期两年。(2021)粤01执8138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