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1民终8300号
何小云:
关于上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支公司与被上诉人邓仁章、何小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2)粤01民终8300号民事裁定,裁定如下:准许上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支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