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频道
关于被执行人何健辉再审诉讼费一案
   时间: 2022-05-25 20:11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1执1655号

何健辉:

    关于被执行人何健辉再审诉讼费一案,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1执1655号结案通知书。

    结案通知书内容为:

    关于被执行人何健辉再审诉讼费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粤01民再173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据该生效法律文书,被执行人应承担再审诉讼费1726元。经审判庭移送,本院于2022年3月21日立案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经查,被执行人何健辉在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2021)粤0113执3508案中有执行款待领取。经本院发函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提取本案执行款,该院于2022年5月11日将款项1776元(含执行费50元)划入本案代管款账户。本院已将再审诉讼费1726元、执行费50元上缴国库。

    鉴于本案的执行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作执行完毕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责任编辑:王瑞)
制作:新华网广东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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