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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辉与邵俊杰、李育欢债权人代位析产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
   时间: 2022-05-27 17:05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1民终6899号

李育欢:

  李志辉与邵俊杰、李育欢债权人代位析产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1民终689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上诉人李志辉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二审案件受理费26900元减半收取为13450元,由上诉人李志辉负担(上诉人李志辉多预缴二审案件受理费13450元可于本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申请退回)。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责任编辑:关锦恒)
制作:新华网广东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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