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粤01民终8576号
深圳市凯通物流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上诉人广州市凯思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杨吉勇、杨德胜、深圳市凯通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市凯通物流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公司证照返还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1民终857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上诉人广州市凯思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