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1民终8693号
广州同创电力服务有限公司:
关于上诉人广东华能高科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广州华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裴中华、原审第三人广州同创电力服务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1民终869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上诉人广东华能高科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撤回上诉。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669.5元,由上诉人广东华能高科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负担。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