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1民终3681号
北京远程心界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远程视界眼科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方欣科技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西安诸子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远程心界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远程视界眼科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粤01民终368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一、撤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2021)粤0112民初15250号民事判决;二、准许方欣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一审案件受理费91576元,减半收取为45788元,由方欣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91576元,减半收取45788元,由方欣科技有限公司负担。方欣科技有限公司二审上诉预缴91576元,超出部分可向本院申请退还。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