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1民终6549号
贾贺岚、杨以胜、禤志聪:
本院受理的(2022)粤01民终6549号上诉人黄文娟因与被上诉人上海义青文化用品有限公司,以及原审被告赵小菊、贾贺岚、杨以胜、禤志聪、江西晟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广州联优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2)粤01民终6549号案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2031元,由上诉人黄文娟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