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1民终4491号
董锡、董宇浩、李树坚:
本院受理上诉人黄帝水与被上诉人董锡、董宇浩、李树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1民终449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8800元,由黄帝水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