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1民终10384号
胡艳青、胡俊能、胡雪芬、胡焕珠:
广州市云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胡馨怡、卢扁女、胡艳青、胡俊能、胡雪芬、胡焕珠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一案,广州市云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服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2020)粤0104民初1404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决定于2022年9月15日10时30分-11时45分在第77法庭(新大楼三楼东区)开庭。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庭询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