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1民终1248号
梁山豪通货运服务有限公司、中禛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上诉人王伟义因与被上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及原审被告梁山豪通货运服务有限公司、中禛交通运输有限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审理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粤01民终124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撤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2021)粤0111民初9452号民事判决;二、本案发回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重审。上诉人王伟义预缴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230元予以退回。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