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1民终3852号
广州雍富酒店有限公司:
上诉人广州市稳邦建设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广州雍华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广州雍富酒店有限公司、郭永声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1民终385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稳邦公司的上诉请求部分成立,本院对成立部分予以支持,对不成立部分,予以驳回,并据此予以改判。二审案件受理费45471元,由上诉人广州市稳邦建设有限公司承担37784元,由被上诉人广州雍华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承担7687元。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