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1民终7794号
广州市富美康医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广东名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刘四生、原审被告广州市富美康医院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1民终779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723元,由上诉人广东名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