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1)粤01民终31236号
彭文武、彭文龙:
陈顺忠与彭文武、彭文龙、刘伟霞的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01民终3123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公 告
(2021)粤01民终31236号
彭文武、彭文龙:
陈顺忠与彭文武、彭文龙、刘伟霞的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01民终3123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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