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2)粤01民终5498号
广州市柏然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广州德确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魏嘉勇、原审被告广州学而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广州市柏然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1民终549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被上诉人魏嘉勇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案一审受理费10265.9元,由被上诉人魏嘉勇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8978元,由被上诉人魏嘉勇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