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2)粤01民终12120号
吴瑞林:
关于上诉人陈敏学因与被上诉人广东省中泓工程服务有限公司、邓俊勇、广东中泓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吴瑞林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1民终12120号民事裁定,裁定如下:本案按上诉人陈敏学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