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1民终14304号
梁金凤:
本院受理上诉人山东倍来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广州林庆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原审被告梁金凤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1民终1430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山东倍来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