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频道
本院受理上诉人广州市越秀区尚雅儿鞋业商行与被上诉人游爱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时间: 2022-06-23 20:37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1民终27435号

游爱珍:

  本院受理上诉人广州市越秀区尚雅儿鞋业商行与被上诉人游爱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1民终2743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撤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2021)粤0104民初14507号民事判决;二、被上诉人游爱珍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上诉人广州市越秀区尚雅儿鞋业商行支付货款449000元及利息(以449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2%的标准,自2016年8月11日起计至款项清偿之日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33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670元,均由被上诉人游爱珍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

(责任编辑:关锦恒)
制作:新华网广东频道

Copyright © www.gd.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010070260010000000000000011113401128769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