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1)粤01破147-2号
2021年4月19日,本院裁定受理广州轻工业品(集团)增城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增城进出口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根据管理人报告,2021年7月2日,本院裁定对广州期诺贸易有限公司等2位债权人的债权予以确认,合计债权总金额27,788,971.17元。再经审计,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增城进出口公司审计后的资产总额为639.78元,负债总额为26,052,315.65元,所有者权益净值为-26,051,675.87元。
经管理人调查,增城进出口公司名下仅有的财产是位于广州市增城区荔城镇西园路2号2幢首层房产。管理人已收取上述房产租金27500元。依据债权人表决结果,管理人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拍卖该房产。2022年6月7日,上述房产以人民币803,744.00元卖出。除此之外,增城进出口公司无其他可供分配财产。
本院认为,增城进出口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已资不抵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本院于2022年6月22日裁定宣告增城进出口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 六 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