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1破318-2号
本院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粤破终48号裁定书的指令,受理广州太阳新天地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年10月29日并依法指定德勤企业顾问(深圳)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担任广州太阳新天地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管理人,负责人为罗瑞芬。经审查,广州太阳新天地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宣告破产的法定条件。本院于2022年5月11日裁定宣告广州太阳新天地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破产。自破产宣告之日起,广州太阳新天地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的财产为破产财产,由管理人提出破产财产的管理、变价及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特此公告。
二O二二 年 六 月 二十四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