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1民终7593号
宁夏金丝路文化艺术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上诉人梁永志与被上诉人宁夏金丝路文化艺术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原审被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审理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1民终759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上诉人梁永志撤回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的上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