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粤01强清3号
2022年2月9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作出(2022)粤01清申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了广州航天圣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泽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2月10日作出(2022)粤01强清3-1号《指定清算组决定书》,指定王巍[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担任圣泽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
清算组已依法对圣泽公司的资产、账册及人员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制作了清算报告。清算期间,无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经清算,圣泽公司没有可分配的资产。广州中院于2022年6月21日作出(2022)粤01强清3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确认清算组制作的《广州航天圣泽科技有限公司清算工作报告》,并裁定终结圣泽公司强制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广州航天圣泽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