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粤01执1262号
王海:
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与被执行人王海仲裁裁决纠纷一案,因本院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法律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1执1262号执行裁定书。
其主要内容为:本院对王海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并将王海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期两年;(2022)粤01执1262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