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粤01执2209号
广州东悦物流有限公司、方小龙:
关于申请执行人熊立与被执行人广州东悦物流有限公司、方小龙仲裁裁决纠纷一案,因本院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法律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1执2209号执行裁定书。
其内容为:本院对广州东悦物流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王燕、方小龙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并将广州东悦物流有限公司、方小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期两年;(2022)粤01执2209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