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1民再28号
石卫国:
本院受理的再审申请人黄小兵因与被申请人宁山、石卫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1民再2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一、撤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2018)粤0114民初7586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重审。
黄小兵预交的再审案件受理费4218.55元予以退回。
现将上述裁定内容作为裁定书正本向你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