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1破292-2号
本院于2021年9月13日作出(2021)粤01破申41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广东国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年10月8日指定北京市浩天信和(广州)律师事务所担任广东国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负责人为何爱军。经审查,广东国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接管、处置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宣告破产的法定条件。本院于2022年5月12日裁定宣告广东国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破产。自破产宣告之日起,广东国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财产为破产财产,由管理人提出破产财产的管理、变价及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特此公告。
二O二二 年 六 月 二十九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