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州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2)粤01民初11号
严惠标、顾学琴:
原告广东链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严惠标、顾学琴、张志良损害债务人利益赔偿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审理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1民初11号民事裁定书。该民事裁定书主文内容为:本案由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审理。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