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22)粤01强清31号
2022年3月21日,本院裁定受理广州宝迪诗高级时装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因广州宝迪诗高级时装有限公司财务资料及重要文件缺失,清算组已依据现有材料对其债权债务进行清理,未发现广州宝迪诗高级时装有限公司的债权人,经清算组向广州宝迪诗高级时装有限公司股东释明法律责任后,仍无法清算。清算组遂以无法清算为由向本院申请终结广州宝迪诗高级时装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程序。
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于2022年6月29日作出(2022)粤01强清31号民事裁定,裁定终结广州宝迪诗高级时装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