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1民终27387号
任权、汤浪:
上诉人广东安国律师事务所与被上诉人任权及原审被告原审被告马亚明、朱岳华、汤浪、张友才、卢兆坤、盘张彪诉讼、仲裁、人民调解代理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粤01民终2738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575元,由上诉人广东安国律师事务所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