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2)粤01执2823号
付永然:
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宁波圆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你方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1执2823号结案通知书。
结案通知书内容为:执行过程中,本院已依法执行到执行款项10556.50元(包括执行费57元)至本院代管款账户,并已将执行款项10499.50元发放给申请执行人,执行费57元上缴国库。因本案执行事项已全部完成,本案作执行结案处理。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