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1民终8727号
蛋壳(广州)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上诉人陈凯仪与被上诉人徐小芬、蛋壳(广州)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陈凯仪不服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21)粤0105民初511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司送达本案裁判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2)粤01民终8727号民事裁定,裁定如下:准许陈凯仪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审受理费312元,由陈凯仪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312元,减半收取为156元,由上诉人陈凯仪负担。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0二二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