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1民终9143号
黄平:
吴瑞文与广东永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赵建忠与黄平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21)粤0111民初3982号民事判决,已经审理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1民终9143号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166.75元,由上诉人广东永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赵建忠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