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1民终9155号
广州壹明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李羽骐与广州壹明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广州鼎硕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张明浩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李羽骐不服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21)粤0105民初2514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二审判决书,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960元,由李羽骐负担。本判决未终审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