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1破35-1号
2020年12月28日,本院裁定受理广州市林业产品工业公司清算组申请广州市林业产品工业公司(以下简称林业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本院于2022年6月9日裁定认可林业公司的《广州市林业产品工业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林业公司管理人向本院提交报告表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执行完毕。林业公司管理人以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执行完毕、分配完结为由申请终结本案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本院于2022年6月30日裁定终结林业公司破产程序。
二O二二年 六 月 三十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