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行人,购买头盔你认准“新国标”了吗?-新华网
新华网 > 广东 > 正文
2024 04/28 16:26:27
来源:广东省标准化协会

@骑行人,购买头盔你认准“新国标”了吗?

字体:

  电动自行车,近年来发展迅猛。据有关资料介绍,广东目前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达2000万辆以上。佩戴头盔是保护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但在市场上标称为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的产品五花八门,良莠混杂。购买头盔你认准“新国标”了吗?

  4月26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江门举办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GB 811—2022《摩托车 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和GB 20073—2018《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制动性能及试验方法》)宣贯会,帮助人们正确理解并回答这重要之问。

  2022年12月1日发布、2023年7月1日,我国开始实施的新版GB 811—2022,名称从原《摩托车乘员头盔》 修改为《摩托车 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列入强制性国家标准,首次有了强制性标准作为技术依据。

此外,另一标准GB 20073—2018《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制动性能及试验方法》),其意义和作用是引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向安全和高质量发展。该项标准,把提高产品制动性能的新技术纳入标准中,对促进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性能和质量水平提升有着重要作用。

广东省计划在宣贯强制性国家标准基础上,近期将开展产品监督抽查,加大监督抽查执法力度,把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劣质头盔逐出市场。

专家建议并呼吁消费者在购买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头盔时应认明符合GB 811—2022的合格产品,选购摩托车或轻便摩托车时应考虑其制动性能,择优选购,对不符合国标要求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对制动性能不合格的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产品应予淘汰换新。这对提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的人身安全大有裨益。

【纠错】 【责任编辑:魏晓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