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量声称为“富硒”的产品争相涌现于市,并颇受青睐迅速进入千家万户。然而何为“富硒”?单位产品硒含量多少即可称“富”符合有效性和安全性要求?各地对此并无标准统一规定,数据差异较大且对产品种类覆盖面不全。日前发布的《天然硒品认定与标识》团体标准有望解决相关问题。
硒是人体生命活动必需的微量元素,具有抗氧化作用。该团标根据目前市场和创新需要,对天然硒品的定义、要求、评价、认定与标识等做了明确规定。
团标明确,天然硒品是指从天然富硒土壤区域产出的种养殖农产品及其制品,以及从地下深处自然流出的或经钻井采集的天然水。参照国家、行业相关文件有关规定和广东实际,团标把天然硒品界定为谷物类及制品、薯类及制品、豆类及制品、花生及制品、蔬菜及制品、水果及制品、陈皮及制品、竹笋及制品、水产类及制品、肉类及制品、蛋类及制品、水、茶叶及制品13类产品,对每类产品的硒含量规定必须达到的要求。例如,蛋类、水产类产品硒含量参照GB 28050《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中的硒含量要求为≥0.08mg/kg,天然硒水硒含量参照GB 8537《饮用天然矿泉水》中的硒含量要求为≥0.01mg/L。每项指标均设定相对应的检测方法,依据天然硒品要求对富硒土壤区域产出的农产品及制品进行评价认定。设置天然硒品标识图标。天然硒品标识图标使用需经申请、评估、审定等程序,经认定部门授权方可使用。
该项标准由广东省地质调查研究院、中山大学、广东省地质局佛山地质调查中心、广东省地质实验测试中心、广州大学、华南农业大学等35个单位联合起草。
专家评审组认为,该项团标针对目前天然硒品市场上的存在问题,对天然硒品的硒含量和评价认定办法等做出科学规定,填补了国内天然硒品认定和省内天然硒品含量规定的标准空白,为规范天然硒品供给和市场监管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记者 宾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