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我们公司的设备已全部搬走了,墙也重新修好了!”日前,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长安人民法庭成功化解了一宗涉搬迁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某公司负责人李先生如是向执行法官许腾报告。此前,法院生效调解书约定案涉租赁合同解除,某公司需搬走设备。但搬迁过程中才发现设备太大,拆分的成本过高,整体搬迁则需将仓库的一堵墙拆掉。该公司与业主就拆墙、修墙的费用事宜无法谈拢。许腾建议,由业主选定有资质的建筑公司负责拆墙及补墙,费用则由申请执行人自行跟该建筑公司谈妥。租赁双方均觉可行,遂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黄彩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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