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5月26日电(李庆招)26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商品住房“卖旧买新”专项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提出,为支持居民个人“卖旧买新”,推出总额2亿元的商品住房“卖旧买新”专项补贴,单套新建商品住宅最高可获补贴3万元。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二级巡视员黄成军介绍,此次专项补贴申领须同时满足三项条件,一是自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12月31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并完成合同网签;二是在新建商品住宅网签当日的前后1年内,完成个人名下本市二手住宅的转移登记,既支持“先卖后买”,也支持“先买后卖”;三是个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申请了按揭贷款并完成抵押登记。
补贴标准明确:居民个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贷款总额不超过300万元的,按贷款总额的1%给予补贴;贷款总额达到或超过300万元的,按每套3万元最高限额补贴。1套新建商品住宅只给予1次补贴。补贴资金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黄成军表示,考虑到“先卖后买”或者“先买后卖”需要一定时间,补贴每季度发放一次,自2026年6月至2027年12月共发放7批次,第一至第六批次每批次发放1000个名额,当季度提出申请的时间截止到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月末日24时。第七批次结合结转额度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发放名额,补贴资金用完即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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