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法院掀起《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热潮,推动扫黑除恶常治长效
2022-06-09 14:59:17 来源: 佛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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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下称《反有组织犯罪法》)施行之际,在佛山市扫黑办部署统筹下,佛山法院系统掀起学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热潮,充分认识到这部法律坚持预防和惩治相结合,全面构建责任体系,汇聚全社会群防群治有组织犯罪的强大力量,将进一步提升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确保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专项斗争以来,佛山法院共审结包括全国扫黑办重点督办“307”专案在内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38件1754人;判处涉黑恶案件资产37.5亿元,已执行到位36.8亿元,执行到位率达98.13%。

  “出台《反有组织犯罪法》是落实党中央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功经验总结,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必然要求。”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佛山法院将进一步总结专项斗争成功经验做法,加大惩处力度,坚持综合施策,推动扫黑除恶常治长效。

  按照全市扫黑除恶斗争工作部署,佛山法院将提速增效,严格依法审理案件,共组建8支专门审判队伍,攻坚涉黑恶重点案件,做到专案专班、专案专审,开通绿色通道,对有组织犯罪案件优先立案、送达、审理、执行,推进快审快结。

  佛山法院系统不余遗力推进“打财断血”。全面核查移送涉黑恶财产权属状况,对有组织犯罪的组织、领导者和骨干成员充分适用没收财产、罚金等刑罚,深挖细查依法打击转变涉黑恶财产性质关联犯罪;对涉黑恶财产及其孳息、收益依法予以追缴、没收,设置等值财产没收制度,同时坚持依法办案与保障当事人权益相结合,对查明的非涉案财产及时发还权利人;提高涉黑恶财产执行效率,加强审执衔接,对涉黑恶财产的执行案件坚持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处置,推动黑财清底。

  同时,佛山法院系统还把扫黑除恶与“惩腐打伞”相结合,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协作配合,建立线索移送沟通机制,对组织、领导、参与有组织犯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从重处罚,力争将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关系网”连根拔起。同时,积极推进院内警示教育工作常态化,引导全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

  此外,佛山法院坚持系统思维、综合治理,积极参与行业整治。一方面,及时梳理总结有组织犯罪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社会治理管控短板和行业监管弱项,制发司法建议书,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与对策,并持续跟进整改工作。另一方面,强化信息互通,助推相关主管部门堵塞行业管理漏洞,着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通讯员佛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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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错】 责任编辑: 关锦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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