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连续5年的努力,韶关市推行河长制工作实现了从“有名”到“有实”“有能”、从“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转变,全市河湖水环境面貌有了明显改善,河湖水质持续向好改善。
韶关市一是逐级建立河长制工作机构,实现区域内河湖长覆盖;二是以强化河道管护为切入点,不断改善河湖水环境面貌;三是紧紧抓住水质改善“牛鼻子”,坚持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四是高质量规划建设万里碧道,打造韶关河湖亮丽新名片;五是持续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全社会爱河护河良好氛围;六是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助推河长制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据介绍,韶关市、县、镇三级通过制定“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在各级河长办的组织协调下,全市1224条河流和流域内649座湖库均落实了责任河长,确保每条河流、每片水域有人管、有人负责。按照流域统筹和区域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全市共有河长2024名,其中市级河长5名、县级河长70名、镇级河长617名、村级河长1332名。
在改善河湖水环境面貌方面,截至2021年12月,韶关市各级累计投入资金1.25亿元,完成了全市4200多公里主干河道和330多座重点湖库的长期保洁任务,累计清理打捞水浮莲等垃圾漂浮物达120多万吨,河湖面貌明显改观。
在宣传动员方面,韶关市推动河长制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目前,韶关市“i志愿”平台注册志愿者达661283人,其中护河志愿者37109人,共组建有“河小青”护河志愿队伍503 支,建立“护河U站”、青少年环保实践基地等护河志愿阵地36个,活动覆盖10万余名青少年。该市各级河长办联合各级共青团、爱心企业,以及社会公益团体开展以“保护母亲河、爱护水环境”为主题的宣传志愿服务活动。
据悉,韶关市2018、2019连续两年在广东省河长制工作考核中获评“优秀”,2019年度被生态环境部列为全国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明显的九个地市之一,2017至2021年,全市河流水质优良比例从92.3%提升到100%,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连续五年为100%,且均达到II类水以上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