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院发布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
2022-01-15 10:26:44 来源: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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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4日,广东高院发布6个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涉及知名品牌、金融产品、电子商务等多领域侵害商标权纠纷。这是广东高院首次发布此类典型案例,集中反映了广东法院依法准确适用惩罚性赔偿,惩处严重侵害知识产权行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决心。据统计,近三年来全省法院共审结适用惩罚性赔偿知识产权案件148件,其中,2021年审结适用67件,最高判赔数额达3000万元。

  包含侵权的认定等多个司法范畴

  惩罚性赔偿,是指由法院所作出的赔偿数额超过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

  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规定,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滕宏庆介绍,这一规定标志着我国在知识产权领域全面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确立了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的一般规则,实现了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体系化建设。

  广东高院发布的6个典型案例包括侵权的认定、惩罚性赔偿适用中主观恶意和情节严重的判断标准、赔偿数额中基数与倍数的确定、刑事罚金与惩罚性赔偿的关系、惩罚性赔偿在刑民交叉案件中的应用等多个司法范畴。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展示了广东法院在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领域的有益探索,彰显了司法保护,体现了司法担当。”滕宏庆说。比如,广东高院审理的“欧普公司诉华升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入选最高法发布的全国首批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该案明确了惩罚性赔偿适用的标准和赔偿数额的精细化计算路径。

  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近三年来,广东法院审结知识产权一审案件44.9万件,占全国总数的近三分之一。

  “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知识产权是焦点性问题。”滕宏庆说,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惩罚和遏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重要法律制度。

  广东高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广东法院聚焦知识产权案件“赔偿难”问题,依法准确把握惩罚性赔偿构成要件,加强知识产权侵权损害判赔力度,充分运用证据规则、经济分析方法等手段,确保惩罚性赔偿制度正确实施。

  滕宏庆认为,通过分析典型案例,积累优秀的司法成果,可以指导司法实践。但是,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具体的适用条件还有待进一步司法探索和实践。他还提醒,这项工作需要更专业、更细致地推进,尤其要注意防止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被滥用。

  (南方日报记者/杜玮淦 通讯员/黄慧辰 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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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错】 责任编辑: 曹宾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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