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干部担当作为,佛山再开全省先河,率先实施重大事项廉洁风险报备制度,推动容错免责机制从“事后认定”向“事前备案”转变,帮干事者“兜底”,为创新者“撑腰”。
3月17日,佛山市三水区出台广东省首个《关于深化容错免责机制实施重大事项廉洁风险报备的工作办法(试行)》,明确干部在探索改革创新、推进重大项目、解决民生实事中可能出现失误或错误的八种情形,只要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可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向区纪委监委进行廉洁风险报备。经认定的备案事项,可以作为干部容错免责的重要参考和核查依据。
早在2015年,佛山市就在全省率先出台相关意见,对干部在工作中出现失误或错误的六种情形,可免予责任追究或者从轻、减轻处理,激发改革创新活力。2018年,佛山市又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为担当者撑腰鼓劲。
“我们在实践中发现,事后容错免责不能完全消除干部在工作中怕出错、怕担责的思想顾虑。”三水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吴可望说,将“事后补救”向“事前保护”前移,既能形成事前报备、事中监督、事后容错的闭环管理,也能使干部在改革创新中明晰底线增强信心。
但报备也不是“一备了之”、借机纪律松绑。《办法》要求,备案单位应针对事项主要风险点制定防控预案,逐项明确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实施实时纠错;对虚假报备、借报备为由推脱责任等违纪违法问题将严肃追责问责。
作为制造业大区,三水2021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405.19亿元,同比增长8.6%,高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新发展阶段,三水提出要进一步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打造一支敢闯敢创敢干的干部队伍,全力建设佛北战兴产业园,勇当佛山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新办法的出台给我们基层干部吃了‘定心丸’,打了‘强心针’,我们干事创业的底气更足了。”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党工委书记刘勇海说。
总部位于三水的广东台一精工机械有限公司经理邓海涛对新办法也表示赞许:“敢担当、敢作为的干部多了,相信许多基层难题也会迎刃而解。”
对三水的探索,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张浩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容错免责应作为前置程序而不是救济程序,三水区将机制拓展升级,推动廉洁风险事前报备与容错免责事后认定有机贯通,这种做法值得肯定。”(记者/王伯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