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设人才落户奖 博士奖3万元
2022-07-22 11:31:20 来源: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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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梅州市召开“人才振兴16条”暨“青梅计划”政策发布会,梅州市委组织部负责同志详细介绍梅州“人才振兴16条”和“青梅计划”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及特点。

  据悉,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梅州按照“1+N”架构体系优化制定人才政策,“1”个主文件《中共梅州市委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梅州“人才振兴16条”)已于今年5月印发实施,明确提出要实施“青梅计划”“鸿雁计划”“宗匠计划”“金谷计划”“桂竹计划”五大人才发展计划。

  近日,《梅州市实施“青梅计划”集聚优秀青年人才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青梅计划》)正式印发,通过出台10项具体举措,包括鼓励本地院校毕业生留梅、吸引市外毕业生回梅、人才引进、本土人才培养、市场化配置人才、扶持就业创业、引导人才往基层流动、提升人才素质、和生活服务保障等方面,最大限度集聚青年人才来梅就业创业。

  针对梅州人口外流、青年人才减少等问题,《青梅计划》提出设立人才落户奖,对35周岁(含)以下高等院校、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新落户梅州,并在梅州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缴纳社保满6个月的,按博士、高级职称人才3万元,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2万元,本科、技师5000元,大专、高级工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博士、高级职称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在提升人才素质方面,《青梅计划》支持青年人才提升学历、晋升职称,企业在职人员攻读研究生的,给予一次性2万元学费补助;企业在职人员新晋升高级职称后连续在企业工作3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贴5000元。此外,计划实施青年企业家培养工程,资助新生代产业工人提升学历。 (全媒体记者陈家源 通讯员梅组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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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错】 责任编辑: 魏晓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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