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广州警方提醒市民:禁放区域勿销售或燃放烟花爆竹
2022-12-27 19:30:05 来源: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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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7日,记者从广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获悉,2022年以来,全市查处309宗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端掉239个非法储存窝点,拘留96人,其中刑事拘留19人、行政拘留77人。

  据悉,12月23日晚,根据市民举报,花都警方在花山镇儒林村某巷查获烟花爆竹一批,重约4吨,其中爆竹923件,排炮8600串,抓获涉案嫌疑人罗某。经审查,罗某供述了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事实,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现阶段,广州市范围内越秀、荔湾、海珠、天河、白云、黄埔、花都、番禺、南沙等9个区全域禁销禁放烟花爆竹。

  从化区主城区及周边区域为禁销禁放区域,具体为下列区域:街口街的新城社区、城内社区、东成社区、新村社区、西宁社区、中田社区、凤仪社区、府前社区、镇安社区、育宁社区、荔苑社区、青云社区、城西社区、碧溪社区、河滨南社区、建云西社区、团星村、城南村、街口村、雄锋村、城郊村。

  江埔街的河东南社区、河东北社区、吉星社区、新星社区、联星社区、沿江南社区、江埔社区、龙井社区、海塱社区、莱茵水岸社区、青春社区、南方村、罗洞村、新明村、禾仓村、江埔村、江村村、凤院村、海塱村。

  城郊街的河滨北社区、旺城北社区、镇北社区、关围社区、北星社区、旺城东社区、旺城西社区、旺城南社区、向阳村、东风村、高步村、新开村。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健康,请自觉遵守《广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未经许可,切勿在禁止销售、燃放的区域内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违反相关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市民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携带、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及时核实查处,依法奖励举报人,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举报电话:110。

  采写:记者 敖银雪 通讯员 公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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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错】 责任编辑: 关锦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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